????? 如選擇注冊了一家認繳制的公司,但是經營了很久不想再使用該公司想要注銷,需不需要繳清注冊資本再去注銷公司呢?這對于不太懂的人真的是難倒了,下面就來給大家講講這個問題。
????? 公司注冊后,如果沒有用了,需要根據公司的注冊資金是是實繳制還是認繳制來決定的,即若公司注冊資本沒有認繳完,可以申請注銷登記,但不能辦理注銷手續,需要在注冊資本全部補繳完以及沒有外債的前提下,才可以注銷公司。
比如,在公司注銷前,本約定注冊資本的期限到了,仍舊沒有繳完注冊資本的,則就需要補繳完才可以注銷,而認繳制的注冊的公司,如果公司沒有負債,認繳期限又沒有到期,則要把認繳的資金全部繳完,就可以辦理注銷手續;如果公司在注銷前有負債的情況,或是還有其他的糾紛,則就需要把公司所有負債,所有糾紛都解決好,才能申請辦理注銷。
當公司要申請注銷時,如果注冊資本規定時間內應要繳納的資本沒有繳納,則就補繳才能注銷公司,但如果公司沒在規定時間中未繳的注冊資本,則也可不用補繳,不過剩下沒繳的注冊資本則就要當做公司注銷時的清算財產,當然,如果公司在注銷清算時,發現這些資本仍舊不夠抵債的,則股東就要對未繳出資外承擔連帶清償的責任。
????? 規制公司注銷的《公司法》涉及公司注銷條件與要求的條款主要如下:
一、《公司法》第179條規定:
當公司需要解散時,要依法辦理公司的注銷登記
二、《公司法》第180條規定:
(一)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 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 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三、《公司法》第188條規定:
公司公告終止的,清算組要制作各項報告,比如清算報告,股東大會等向人民法院確認,然后報送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 如果公司不想經營下去,就必須及時去注銷,如果過久不處理掉不經營的公司,有可能會被列入異常狀態。到時候花費的注銷費用會比一般注銷的費用貴了不只是一倍那么簡單,同時會面臨稅務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