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對于市場中一些經營管理較好的餐飲企業來說,其在經營期間賺取的利潤頗豐。而與之相對應地,這些餐飲企業在經營期間承擔的稅負也較為沉重。因此,為了合理、合法減輕餐飲企業納稅負擔,實現餐飲企業經濟效益較大化,很多餐飲企業都有著進行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訴求。那么,武漢餐飲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可采取哪些方法?
一般來說,有關于餐飲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可采取的方法,其主要有以下這些:
1、利用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企業所得稅的稅率正常是25%,簡單理解為要交利潤的25%的所得稅。而對于高新技術企業來說,其企業所得稅稅率一般為15%。所以,符合條件的餐飲企業便可申請成為高新技術企業。另外,對于一些特殊地區,國家和地方政府還會實行減稅或免稅的稅收優惠政策,所以,餐飲企業在進行所得稅稅收籌劃前,就需要對企業可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進行具體了解,以確保能夠通過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這一方式來節約稅款。
2、合理選擇餐飲企業組織形式。餐飲企業組織形式有子公司和分公司兩種。其中,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夠獨立承擔民事法律責任與義務,而分公司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需要由總公司承擔法律責任與義務。并且,子公司通常需單獨納稅,而分公司則需要匯總到總公司進行納稅。所以,需要成立分支機構的餐飲企業,可從分支機構盈虧、分支機構是否享受優惠稅率等角度出發,具體考慮哪種組織形式更有利于降低稅負,從而利用企業組織形式幫助企業較少納稅支出。
3、最大限度進行稅前費用列支。費用列支是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遞減因素。所以,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餐飲企業應盡可能地列支企業當期費用,減少應繳納的所得稅,或通過合法遞延納稅時間來獲得稅收利益。不過,采用此種籌劃方法,餐飲企業需注意,對于稅法有比例限額的費用應盡量不要超過限額,限額以內的部分充分列支;超額的部分,稅法不允許在稅前扣除,要并入利潤納稅。因此,要注意各項費用的節稅點的控制。這樣才能夠盡可能實現企業稅負的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