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必須滿一年才能進行公司名稱變更,那什么情況下需要對公司名稱進行變更呢?硚口公司名稱變更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呢?

一般來說,企業經營發展過程中,當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時,公司會需要變更自己的名稱:
1、想到了更好更合適的公司名稱;
2、原來想用但沒通過的名稱現在可以通過了;
3、當公司主營業務變更后或擴展后,原來的公司名稱已不足以表達;
4、公司類型有變化(比如有限責任變更為股份有限);
5、公司并購了其他公司等;
而在進行公司名稱變更時,我們所需準備的資料有:
1、由法定代表人(或投資人、執行事務合伙人)簽署的《企業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2、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驗證原件);
3、如果是總公司名稱變更而變更分支機構名稱的,還需提交總公司登記機關出具的總公司名稱變更證明(復印件1份,加蓋總公司公章);
4、公司營業執照(復印近1份,加蓋公章);
5、分支機構營業執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注:提交復印件的,都要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股東加蓋公章或簽字。
公司名稱變更需要提交上述文件,并且在有關部門批準文件在提交復印件的同時需要出示原件。
公司名稱變更流程: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由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公章;
2、領取《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加蓋公章,并標明具體委托事宜和被委托人的權限;
3、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主要包括決議事項、公司章程修改等條款,由股東蓋章或簽字;
4、如果有涉及變更名稱依法需要有關部門批準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責人公司由股東蓋章或簽字;
6、提交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