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企業應對疫情,支持企業發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2月10日,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聯合印發通知,通過繼續實施降費率政策、延期辦理和緩繳社會保險費、加大穩崗返還力度、加大就業補貼力度、開展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確保各項社保待遇發放、優化經辦服務在內的七項硬核援惠企惠民政策,穩定企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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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降費率社保費用可延期緩繳


文件規定,疫情防控期間,企業未能及時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登記、核定、變更、異動及繳費等業務的,可延期至疫情防控結束后辦理。受疫情影響,遭遇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批準可緩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最長不超過12個月。緩繳期滿后,企業應按規定足額補繳。延期辦理和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加大穩崗補貼


困難企業穩崗返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按當地6個月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標準和參保職工人數,返還失業保險費。力爭2020年6月30日前將穩崗返還資金發放到企業。

確保武漢市退休人員養老金等按時足額發放


市人社局還加強與財政、銀行的銜接,確保企業職工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受疫情防控的影響,確保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傷保險各項待遇、失業保險各項待遇按時足額發放。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不影響職工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延長失業保險金享受期限,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