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業對于現在的年輕人來說可謂是高逼格的操作,可現實中卻有一批人注冊不了公司,當然了,他們可不是犯了錯事或者觸犯了某些法律,而是所從事的職業不允許注冊公司,它就是公務員,在任職期間不能注冊公司或者從事其他營利項目,據了解公務員任職期間是不可以開辦公司的。那公務員為什么不可以注冊公司?原因是什么呢?

???? 國家公職人員不允許開辦公司或投資成立公司的相關規定如下:

  一、《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第二條 禁止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不準有下列行為:

  (一)個人或以他人的名義經營或經營企業;

  (二)違反規定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票或者證券;

  (三)違反規定買賣股票或投資其他證券;

  (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股份的個人;

  (五)違反經濟組織,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的規定從事兼職或兼職工作,從事有償中介活動的;

  (六)辭職或者退休后三年內,接受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中介機構在前職務管轄范圍內的經營范圍內的從業,或者從事與業務有關的營利活動。在前任職位的管轄范圍內。


????? 二、第53條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進行以下任何行為:

  (十四)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并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職;

  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第二十八條任何下列行為的公共機構工作人員,應當受到處罰:

  (三)利用其工作謀取非法利益;

  四、公務員辭職或者退休的,公務員領導的公務員應當在三年內辭職,其他公務員在兩年內辭職,不得在公司或者其他職務上任職。營利性組織與原業務直接相關,不得從事與原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