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月至5月,相關企業需要辦理2024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武漢代賬報稅 代理記賬 財務外包 業務隨時聯系我們!

一、什么是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是指納稅人自納稅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或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自行計算本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的數額,確定該納稅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并填寫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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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什么時候辦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納稅人應當自納稅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進行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企業所得稅稅款。

納稅人在年度中間發生解散、破產、撤銷等終止生產經營情形,需進行企業所得稅清算的,應在清算前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并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進行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企業所得稅款。

納稅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自停止生產、經營之日起6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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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哪些人要辦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凡在納稅年度內從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經營),或在納稅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無論是否在減稅、免稅期間,也無論盈利或虧損,均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實行核定定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不進行匯算清繳。

實行跨地區經營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由統一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的總機構,在匯算清繳期內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進行匯算清繳。分支機構不進行匯算清繳。

經批準實行合并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企業集團,由集團母公司在匯算清繳期內,統一辦理匯繳企業及其成員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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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報時需填報哪些資料

納稅人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時應如實填寫和報送下列有關資料:

1、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

2、財務報表;

3、備案事項相關資料;

4、總機構及分支機構基本情況、分支機構征稅方式、分支機構的預繳稅情況

5、委托中介機構代理納稅申報的,應出具雙方簽訂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機構出具的包括納稅調整的項目、原因、依據、計算過程、調整金額等內容的報告;

6涉及關聯方業務往來的,同時報送《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

7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8、高企認定(輔導企業進行高企申報,幫助企業準備高企所需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