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無法經營下去,為什么要注銷?武昌公司注銷花錢又費力,比注冊公司麻煩多了,因為大家承擔不了后果,所以說企業不經營了,要是不轉讓,就要去把它注銷掉。

????? 首先,注冊公司就是讓你去經營,不經營本來就應該注銷,否則工商部門會間接給你撤銷!

  公司注銷辦理相關條例第六十七條,公司設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停業的,或者停業后自行停業繼續停業6個月以上的,可以注銷該公司,并予以公告。

  不要認為被撤銷就不需要注銷,撤銷是一種行政處分!若要徹底解決,仍需操作注銷。

  你要知道,假如企業被撤銷,那法定代表人將受到任職限制,而且該企業的名稱也將被禁用!你也別想再注冊一家同樣的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高級管理人員的,自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滿三年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可是去注銷公司,又費錢又浪費時間,誰愿意呢!

  現在沒有“簡易注銷”嗎?

  有!重點是大多數企業都不符合簡易注銷的前提啊!

  只要是未破產或無債務的有限責任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集團獨資企業、合股企業,都可適用于簡易注銷。

  1、假設你以前記帳報稅都是一般的。

  一般稅局會給你清理一些小的稅種,比如各種印花稅。
  2、假設您以前提交過稅款過期,但是您有帳本。

  在那一年只需要補申報,繳納稅款,如果有欠稅,在那一年只需要補交稅款,如果有欠稅,在那一年需要補交每日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3、假如你以前從來沒有記過帳去報稅。

  先補帳,然后補申報,然后罰款。這就是說,你以前省下的代帳費,現在還要用來支付。